摘要

为了有效地协调造船企业与其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改进,研究由大型船舶建造项目主制造商和一个设备供应商组成的造船供应链的质量改进协作问题,构建了基于质量改进协作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在提出的收益分享合同契约中考虑了大型船舶建造项目主制造商的组装能力和供应商产品质量提升这两个重要因素。可有效协调造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