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代因袭传统而自然选择的先秦推类模式,是作为先秦时代说明、论证的方法,它的发生发展是一个历史化的过程,并因其特有的注重实践理性的历史文化特点,以现实的求善、求治的论证目的,成就了它政治传播方式的方法论意义下的普遍适用性。这种方法以"例题"的可传播性、可扩展性,在历史化的现实应用中,始终保留着它的普遍适用性的方法论特色。并且不断拷贝、复制,瓜瓞连绵,由感性直觉到知性自觉,持续巩固着这种传统思维方式运用中的公共知识,持续放大着它的"相信"之"信念"意义下的可接受性和普遍适用性。使这种推类模式在历史化过程中,越来越理性化。对于这种具有最大"文化公约数"的传统逻辑思维工具,我们理应在继续探讨它的"是什么"和"为什么"的学理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它现代转换的"为什么可能"和"怎样可能"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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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开大学; 新疆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