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劳务合同纠纷可协议约定管辖。实践中,鉴于施工劳务合同纠纷发生的管辖争议比例较大,提起诉讼的施工劳务合同一方为了有效避免管辖权异议,应如何正确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对施工劳务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有的法院认为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的法院认为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在施工劳务合同当事人未协议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出现纠纷时,建议起诉一方首先选择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忌把合同履行地误认为工程项目所在地,而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否则,有可能面临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因被告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成立,导致案件被法院裁定移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