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为检验“环保费改税”的效果提供了准自然实验。以2015—2020年沪深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检验了“环保费改税”对重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环保费改税”显著提高了税费负担提标地区重污染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整体上支持了“波特假说”;但是,税费负担提标地区重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并非源于“环保费改税”引发的创新补偿效应,而是源于“环保费改税”增加了资源配置效率。上述结果支持了“波特假说”有关“环境规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生产率”的结论。进一步分析发现,“环保费改税”对税费负担提标地区重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在民营企业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中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