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在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着非常多的不足,物业的管理自治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从服务方面有效提升人们的居住体验。而物业管理资质机构的完善可以从两个方面出发,由业主自发组织的业主团体和受委托具有一定执行力的业主委员会。文章立足于我国物业管理方面的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分析完善物业管理自治机构所需要构建的两种组织形式,对它们的主要职能和作用范围进行了简单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