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法律援助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培养“德法兼修”卓越法律人、锻造未来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要实体平台。新文科法学教育对高校法律援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其发展提供了更深厚的思想资源。高校法律援助要实现新文科法学教育的创新性、融合性和发展性,还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学校应更加重视法律援助活动,为其提供课程、人员、资金等支持,并与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高校法援具有灵活性,实践中会为超过法定援助范围的案件提供服务。需要尽快出台此类案件的代理权以及相关资金保障的配套制度,并在相应规范性文件中肯定高校法援适当扩展援助范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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