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视频整理)我是台湾橡胶及弹性体公会秘书长陈钰光,现将台湾废轮胎循环利用情形概括介绍一下。台湾的废旧轮胎每年产生量大约是15万吨,轮胎产品在台湾是政府指定列管应回收之废弃物,所以轮胎报废之后是不能随意乱丢的,且轮胎的销售是需先依据轮胎的直径尺寸的不同而缴纳废轮胎的处理费用。当轮胎产品使用后成为废弃轮胎时,须经由合格的废轮胎处理业者回收处理,而整个废轮胎循环利用、废轮胎处理去向大致有下列四大去化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