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防发[2019]4号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将有关意见规范如下。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存在下列情况不宜修建的,可申请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