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须适用的法定程序。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分别从提出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履职回复期限以及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等方面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形成特定的立法逻辑。但在解释和适用规则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究其根源在于诉前程序规则设计及其运行偏离立法逻辑。因此,应围绕立法逻辑,优化现有规则体系:明确诉前程序适用规则;优化检察建议内容;调整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