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意义是"做人"。纵观《道德与法治》教材和教学,它们都基于儿童生活视角阐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只有建立儿童与生活中的人、物、事之间的联系,在儿童与人、物、事所构建的关系中培育道德信念和道德信仰,才能明确本课程的学科内核,有效落实本课程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实现课程意义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