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是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证据,具有科学的不确定属性。针对此类证据本身可能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现状,法律监督部门有必要加强对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的审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专业性强,由法律从业人员进行审查非常困难。通过对借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入技术评估程序的经验,扩大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领域,对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以重视瑕疵证据补正和关键证据补强,巩固和完善证据体系,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