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长制的实施对促进华安县的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林业产业投资期长、财政投入有限、林权流转困难等多种因素影响,华安县森林资源禀赋优势发挥不足,“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林长制改革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从完善林长办机构职能建设、建立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强化产业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能力、加快协作部门资源整合、推行林业“地票+林票”股份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6个方面提出林长制改革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