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发〔2022〕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12月29日(本文有删减)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