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受制度和规范上的限制而面临诸多困境。“行政权下沉”是此次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破解传统乡镇(街道)执法困境的典型措施,其核心内容是赋予乡镇(街道)行使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权力。以海南省为例,该省各乡镇(街道)拥有的行政执法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行政给付和行政确认。但在行政权力下沉过程中,在乡镇(街道)主体资格、执法能力、执法监督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和漏洞,需要予以完善。具体来看,可以通过引入规则性思维即加强相关法律修订和解释、综合性思维即完善执法能力保障、精确性思维即细化执法监督等措施,从而在规范、制度、技术等层面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进行补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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