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教法规[2019]4号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政府责任,依法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审批和监管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