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章程是表达大学本质的一种大学制度现象,制定和实施新的大学章程,实质上是一场大学制度的变迁过程。基于宏大历史叙事的视角,审视西方大学章程的制度变迁功能,溯源大学章程从中世纪到近现代的历史演变历程,可以把其分为学者组织法人制度的确立、校长权力(自治)制度的演变和大学委员会制度三个变革维度,这三者相互交叉融合,又各有侧重。中世纪早期的大学,学者组织法人制度具有习俗、契约、自洽的功能;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大学,大学校长权力(自治)制度起着法治、约束、强化的作用;现代大学委员会制度则带来了创新、适应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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