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建议进一步放松地方政府举债额度限制,让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更多回归其"防风险"本职,将债务风险、债务管理绩效放在限额管理中更重要的位置2015年以来,我国在允许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的同时,为防止地方政府债务无序膨胀,也相应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总体来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过度膨胀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债务限额管理又被当做一个地区发展政策工具,以支持落后地区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使得一些财政实力弱但融资需求大的地区获得更多债务额度,进而有可能致使债务风险累积。为此,笔者建议进一步放松地方政府举债额度限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