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全面振兴阶段的关键时期,新冠疫情席卷而来,致使辽宁省的高发经济犯罪如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产生了新的表现形式,这给我省司法、执法部门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新的挑战。在面临挑战的同时,需在应对处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汲取经验,以持续高压的态势继续对影响我省振兴步伐的高发经济犯罪进行管控,从而提高对目前高发经济犯罪的感知能力和处断水平,降低犯罪率,实现辽宁的经济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