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培养政法干警的一项重大举措。警务化管理对学员的行为养成和职业精神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试点培养学员的警务化管理工作,对造就高素质复合型的政法干警人才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试点培养学员价值观与警务化管理冲突的分析,针对学员的特殊性,提出警务化管理应做到管理者、学员、制度三者之间的协调,以警务化管理为路径,促进学员良好价值观的养成。

  • 单位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