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本院新型抗肿瘤药物的超说明书用药合理性,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规范本院新型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用药行为。方法提取2018年5月~2019年4月本院所有使用新型抗肿瘤药物的用药信息7521例,整理出所有超说明书用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说明书用法、临床超说明书用法、超说明书用药例数及占比。结果本院新型抗肿瘤药物共计26个药品,4个药品(1590例)出现超说明书用药。临床使用中有2个药品(6种超说明内容,1541例,占97.16%)未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议,未收录在本院《超说明书用药目录(2018版)》。超目录使用的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的2种超说明书内容(7例,占0.44%)和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的3种超说明书内容(1533例,占96.66%),均有国内外循证医学证据支持,视为合理用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超说明书应用于复合型肺小细胞癌(1例,占0.06%),证据不足,视为不合理用药。结论超说明书用药在法律层面是不受保护的,临床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医师应规范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在医院的监管力度和药师实时干预下,三者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避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