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大于利

作者:戴卫星; 蔡国响
来源:中华胃肠外科杂志, 2016, 19(6): 643-646.
DOI:10.3760/cma.j.issn.1671-0274.2016.06.013

摘要

局部进展期中低位直肠癌的新辅助放化疗已经成为美国NCCN指南和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结直肠癌诊疗规范推荐的标准治疗模式,然而,关于其中的亚组T 3N 0期直肠癌患者新辅助放化疗的利弊的争议可以追溯到Gunderson等[1]于2002年发表的一项研究,该研究提出了中度复发风险的局部进展期直肠癌的概念,认为T3N0或T 1-2N 1直肠癌在Ⅱ~Ⅲ期直肠癌中属于复发风险最低的亚组,在治疗策略上有必要给予区别对待。在行本论题的讨论之前,首先需界定两个问题:本次讨论对象为中低位直肠癌即距肛10 cm以内;讨论议题为需要或不需要术前放化疗。其次,我们列举一下,不同国家地区对于T 3N 0期直肠癌初始治疗的推荐指南,见表1。笔者更加推崇更具有个体化治疗风格的欧洲ESMO指南中关于T3N0期直肠癌新辅助治疗的推荐,我们的观点是:不建议对全部T 3N 0期中低位直肠癌进行新辅助治疗,对于预后较好的T3a-bN0、直肠系膜筋膜(mesocretal fascia,MRF)(-)及肠壁外脉管侵犯(extramural vascular invasion,EMVI)(-)的直肠癌患者建议直接手术。理由主要有以下3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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