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教师是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人才,具有专业性和公共性双重属性。他们是服务乡村公共教育的专职人员,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引领者,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受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乡村教师作为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人才,服务乡村教育的主体自觉不高,服务乡村事务的乡土文化知识不足,服务乡村治理的身份边界不清。提升乡村教师服务乡村的能力,必须增强乡村教师服务乡村公共教育的意向性和自主性,促进乡村教师从心理和空间上全方位嵌入乡村社会,澄清乡村教师服务乡村德治和文化建设的身份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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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伊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