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运河江苏段流经8市,孕育了丰富多样的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沿运城市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出台了诸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制度创新,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机制,用以保护和传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出强大的制度活力。但是,沿运各市在立法重视程度、立法质量、私权保护、资金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后沿运各市要更加重视大运河非遗保护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加强私权保护,开展专项立法,并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