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出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和股份限售政策进行了重要改革,突出了以发行价格为核心的改革理念。本文基于我国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基本政策文件,分别分析了竞价发行方式和定价发行方式的改革目标,进而在此基础上利用事件分析法等统计分析方法检验了改革效果。研究发现:竞价发行方式改革显著降低了发行折价,且未抑制发行人的融资需求,实现了改革目标;而定价发行方式改革虽有效促进了大股东积极支持发行人融资需求,但不仅进一步推高了其发行折价,还大幅提高了其样本占比,导致更高的市场平均折价,加剧了定向增发高折价问题,不利于对投资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