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是按照循环经济的3R原则,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三个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但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还处于发展初期,其立法尤为薄弱,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未得到充分体现;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难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三、相关标准体系不健全,浪费水、能、地、材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四、建筑业资源再生利用制度不健全。文章阐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并就我国建筑业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障碍提出了初步的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