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羊传·宣公元年》有言:"退而致仕。"[1]何休的注释是:"致仕,还禄位于君。"[2]致仕,又称休致、致事,即交还官职,也就是现代退休的前身。《礼记·曲礼》中有记载:"丈夫七十而致仕。"[3]可见我国官员告老还乡的观念在周代就已初现端倪。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致仕制度正式确立,对官员致仕的条件和致仕后的待遇都有了具体的规定。官员致仕以后,得到相应的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