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有优惠措施,因此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需要对企业提供的符合小型或者微型规模类型的申明予以核实,实际操作中核实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笔者就此问题具体分析探讨,建议相关部门切实负责,借助国家公共信用服务平台等资源,建立公共权威的查询机制,并建议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单位
    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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