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在河湖治理效果上取得良好开局,但在当下实践中河长制仍存在逻辑错位、"人治"之嫌等内生弊端与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等现实困境,成为河长制长效化进程中的阻碍。而完善与细化河长制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河长制在实践中提供明确指导,确定多元主体在河长制中的社会责任有助于形成河长制社会共治模式,构建河长制长效机制能够引导河长制走制度化道路,最终实现河长制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