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同志:我单位是某区属机关单位,我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按照以前操作流程我们向市工伤认定机构直接申报,但此次申请市人力社保工伤认定机构回复我单位不再管辖范围,请问公务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辖有何新规定?朱鸣朱鸣读者: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天津市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5号)文件相关规定:"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