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教融合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是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遵循整体性、可测性、差异性原则,本文首先从保障条件、组织实施和合作成效三个维度构建了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引入改进的G1-法,通过专家对各准则层指标重要程度的理性判断进行权重的确定,然后以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为实证案例,运用基于中心点可能度函数的灰色聚类评估对其进行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评价方法适用、可行,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
单位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