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世界农业合作信用的发展历程来看,农业合作信用的成长,一方面产生了规模上的制度效应,促进了民间农业合作组织的成长,并培养了合作信用管理人才,不断壮大的合作组织最终成长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确立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谈判主体地位,同时改善了单个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产生了规模上的经济效益,通过合作组织内部产业链的延伸形成产业内贸易,有效降低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市场中的询价成本,以及产业链内部标准和规范推行的成本。两岸签署ECFA后,两岸民间农业信用的互动已进入ECFA框架中,而闽台民间农业合作信用运作也已经实践先行,这必将为两岸经贸合作进一步走向深入提供新的动力。本文对闽台民间农业合作信用制度和动作进行比较,以进一步探寻闽台民间农业合作信用互动的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