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对于降低宅基地资源的闲置浪费,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目标意义重大。然则在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运行语境下,存有诸多现实性窘境,既有审批、监管、确权登记及权限协调上的问题,又有"小产权房"现象的凸显,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国整体的土地管理体制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也与土地管理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背道而驰。鉴于此,准确把脉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的沿袭历程,并对其内在缺陷进行成因解析,探究其优化进路,实属必要。准确定位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完善立法规范、简减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监管、制定科学规划及进行确权登记是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改革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