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充分行使不起诉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支撑。近年来,检察机关运用不起诉权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依然面临诸如受传统法治理念束缚、适用动能相对不足、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现实问题的制约。检察机关应通过转变理念强化治理效能、增设量刑测算前置程序、完善不诉替代处罚体系、健全容错免责工作机制等措施,促使检察机关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上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