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治理理论视域中,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依据。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多维社会主体因各自权力运行存在的差异性与选择性特征,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的建构内容上具有鲜明区别。着眼于法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应当在评估组织主体、评估样本对象、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实践程序和评估反馈平台等环节进行系统性制度建构,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定明确清晰的实践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