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异地高考改革作为渐进式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制度时滞,即认知和组织时滞、发明时滞、制度选择时滞和启动时滞,导致异地高考改革效力降低。虽然无法彻底消除异地高考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时滞效应,但是可以采取措施缩短制度时滞。地方政府应全面审视异地高考制度以缩短认知和组织时滞,中央政府应采取"诱致性"和"强制性"的措施缩短发明时滞和制度选择时滞,各级政府应通过完善配套措施缩短启动时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