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内学界在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概念的区分标准上尚未达成共识,易扩大或缩小某一养老概念的范围并导致概念界限的混淆。概念间的界限不清容易导致学术研究难以在一致性理解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学术累积,不利于我国养老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服务场所和服务来源为标准能对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进行较为清晰的区分。从这个角度来看,服务场所和服务来源的区分标准简单明了,因而以服务场所和服务来源作为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概念间区分标准更为合适。从不同养老概念的服务来源和服务场所来看,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概念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呈现出"和而不同"的状态,共同构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养老概念体系。基于此,我国政府应分类施策,在积极发挥各服务主体积极性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家庭成员对养老的支持作用,把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作为重点发展的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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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