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时间限制和行权业绩考核的特殊制度背景,本文考察股权激励公司的盈余管理优序决策问题。研究发现分类转移、应计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的优序因高管所持权益类型的不同存在显著差异。持有处于行权限制期限内的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高管最偏好分类转移,其次应计盈余管理,最后选择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而持有可行权期权和非限制性股票的高管最偏好应计盈余管理,其次分类转移,最后选择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实证结果表明,在股权激励情境下,分类转移的主要功能是帮助高管达到股权激励行权考核业绩条件和抬高股价,应计盈余管理则主要用于抬高股价,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由于损害公司长期业绩,成为最后的选择。三类盈余管理收益和成本的差异决定了高管对其偏好的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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