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某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8 000 m3/d,主体采用A2/O+深度处理工艺。在不增加占地的前提下,通过增设活性炭投加单元、新建砂滤池等方式对原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实践表明,改造后系统出水水质有较大幅度提升,CODCr、SS、NH3-N、TP等各项指标均可稳定达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99—2015) B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