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官惩戒制度改革是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体现出与整体改革相应的权威性、系统性和职业化特点,这也是改革的路径与宗旨。通过出台体系化的惩戒规范,检察官惩戒制度已经建立了基本框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与充分实现前述基本特点所体现的总体改革宗旨相较,仍然存在一些结构性局限,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尤其是需要在规范统一、惩戒委员会的定位和惩戒模式的理性化等方面进行再优化,以构建更能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