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大利亚、德国、英国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除了得益于其先进的职业教育体系以外,还与其与时俱进、不断革新的职业教育政策、法律的权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保障性措施紧密相关。我们需要认真研究这些国家职业教育的立法嬗变和特征,正视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相对滞后、法律强力不足、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在职业教育立法过程中,尽快修订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以立法方式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独特推动作用,以服务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高效发展。

  • 单位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