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合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从政策学的视角审视,融合教育的制度建设应当以《残疾人教育条例》为核心,衔接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建构融合教育内涵,实现融合教育从理想到现实的跨越,转变权利救济的传统模式,促进残疾人从学校融合走向社会融合。但融合教育的政策法规同时又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如对法律主体的纳入范围、融合教育教师培养、绩效考核、编制设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等。应对这些挑战,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融合教育政策法规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
单位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