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际投资领域开始出现腐败问题,成为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时面临的风险。基于中亚投资条约仲裁案件的实证研究表明,腐败风险将引起一系列法律问题:限制仲裁庭对投资争端的管辖权、借助腐败的证明与认定影响案件的裁决结果、损害国际投资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普遍存在的腐败风险,我国作为对外投资主要经济体有必要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提高对国际经济规则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在打击腐败的同时维护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平衡,进而推动全球性国际投资的良性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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