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技术性法律职业主义理念的影响,法律职业教育堕入技术主义的误区。具体体现是:轻视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偏重法条识记而不屑法学理论分析,注重实务技能教育而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形塑。要克服法律职业教育中的技术主义倾向,应该坚持不偏不倚的法律职业主义理念,并以法律职业素养为教育内容的指引,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注重法学理论教育以及法律思维能力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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