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及“双减”政策落地生效的背景下,以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采用2009—2018年31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借助DID模型实证研究了预算制度改革对义务教育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影响,并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在改革背景下如何变化并影响义务教育公共品的供给效率。结果显示:新《预算法》通过允许地方政府有条件地发行债券,提高了财政收入分权,进而提升了义务教育公共品的供给效率;新《预算法》通过明确实行公开透明的预算来提高财政透明度,进而促进义务教育公共品供给效率的提升;区位禀赋优势、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人口流动性与义务教育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均呈正相关关系。此结论可为更好地供给以义务教育为代表的基本公共产品提供财税制度改革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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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浙江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