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了解惠州市2019年—2022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含量,并评估其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风险。方法 水样采样、检测及质量控制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统计检出率和合格率;同时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检测结果中5种致癌性化学物(砷、六价铬、镉、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和12种非致癌性化学物(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氨氮、锰、铜、锌和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人的健康风险进行初步评估。结果 惠州市2019年—2022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人的总健康风险为4.35×10-5/年;其中致癌性化学物风险为4.35×10-5/年;非致癌性化学物风险为2.82×10-9/年。结论 惠州市2019年—2022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中17种化学污染物风险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规定的最大可接受风险(5.0×10-5/年),初步认为惠州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 单位
    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