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立法理念在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方面采取的标准较高,而在司法实践中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认定标准较低,使得几乎所有图片都能获得著作权保护,由此引发了恶意诉讼等一系列问题。鉴于此,应在立法上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建摄影作品与普通照片分类保护的机制;在司法实践中提高摄影作品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明确表达效果与艺术性是摄影作品独创性认定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