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患者男,43岁,身高184cm,体质量98kg,火焰烧伤后2h收入笔者单位。入院查体:体温37.1℃、心率98次/min、呼吸20次/min、血压131/95mm Hg(1mm Hg=0.133kPa)、血糖6.08mmol/L。患者鼻毛烧焦,无声音嘶哑,四肢及胸腹部创面苍白,否认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等病史。诊断:(1)火焰烧伤总面积56%,其中浅Ⅱ度13%、深Ⅱ度33%、Ⅲ度10% TBSA。(2)轻度吸入性损伤。

  • 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温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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