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孝经》中,爱敬指的是子女对父母的两种情感。郑玄紧密结合“五等之孝”的结构阐释爱敬之理,将二者视为通向孝教的人情基础,是汉代《孝经》学的典型。魏晋南北朝的《孝经》学将爱敬理解为普遍的个体情感,产生了“心迹”之分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讨论旨在探究爱敬是否皆为自然的人情,有两种典型模式:第一,以皇侃为代表的爱敬各有心迹说,将爱敬都理解为自然人情,延续了汉代《孝经》学的基本思路;第二,以刘炫为代表的爱心敬迹说,只将爱看作自然人情,敬来源于外在人为的培育,背离了《孝经》对人情的定义。爱心敬迹说不是《孝经》解释史中的主流,但它对唐代忠孝、君父合一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影响,体现出《孝经》性质的转变。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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