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高等学校的法人治理改革近年来在中国取得了飞速发展,不仅包括教学和课堂模式的创新,也有管理和评价体系的与时俱进,但大部分公立高校的章程对其董事的选任和罢免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中国公立高校董事的选任中"名人化""兼职化""行政化"等现象严重,而且人员结构较为单一,因此建立和完善公立高校董事选任制度将势在必行,尤其应在公立高校的董事会章程中明确董事的任免资格,将董事任免的决定权交还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