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为进一步发挥算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外部性作用,解决存在的算法歧视、算法偏见、隐私侵害、数据泄露等负外部性问题。[研究方法]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总结归纳算法治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分析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机制,进而从对话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出解决之策。[研究结论]算法治理中存在官僚与企业、企业管理层与专家、企业和消费者、专家与算法、官僚与算法以及企业与算法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发现总体性体制,行政组织和官僚的政治、行政双重属性,企业的市场参与性和技术研发优势,技术专家的专业性,公众的素养限制性以及广泛沟通缺乏和算法自身复杂性以及自主运行造成信息不对称;各主体的经济人理性造成主体间利益冲突;生产力快速变化使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算法自我约束能力弱,导致敏捷治理能力弱。最后,提出了建立对话交流机制、加大对政府算法权力监管、健全算法公开制度、构建算法全主体监管体系、加大算法创新技术研发力度和建立完善算法使用机制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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